裁判文书详情

烟台市牟平**子村民委员会与山**电器厂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烟台市牟平**子村民委员会与山**电器厂加工承揽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山**电器厂已被本院宣告破产还债,并于2010年9月18日作出(2008)牟法破字第4-1-2号民事裁定书,终结山**电器厂破产清算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02)牟民二初字第30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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