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上海华**限公司与山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2)周商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已经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山东**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申请执行人上海华**限公司申请执行标的214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执行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2)周商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上海华**限公司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