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安徽友**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安徽友**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安徽金**限公司、全椒**限公司、安徽**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生效(2014)合民二初字第00658号民事判决书,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15年10月26日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安徽友**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安徽友**限公司撤回对本院(2014)合民二初字第0065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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