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英国**限公司与绍兴**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英国**限公司(goldenprosperint’lltd)与被告绍**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系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且未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经审查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英国**限公司(goldenprosperint’lltd)撤回对被告绍兴**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英**限公司(goldenprosperint’lltd)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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