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童**与孔**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童*与被告孔*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中,原告童*于2015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童*申请撤诉的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38元,减半收取619元,由童*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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