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贺金开诉被告钟发生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贺金开以基于个人原因为由,于2015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贺*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贺*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10元,由原告贺金开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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