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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与陈**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诉被告陈**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于2015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黄**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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