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宋**与卢**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宋**诉被告卢**、万成双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宋**于2015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88元减半收取为224元,由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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