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与被告程学伟、第三人张渝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沈**于2015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沈**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沈**负担(已缴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重庆**有限公司与郫县**园艺场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倪**与梁**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宋**与卢**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与钱开华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喻世谋与何**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赖元智与被告龚**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秦*与被告周*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龚**与唐**、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但志*与李**,龙**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陈**与黎**、陈**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