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邓**与李*中,龙*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邓**诉被告李**、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邓**于2015年1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邓**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邓**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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