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曾**诉被告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曾**于2015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申请。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原告曾**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曾**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25.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曾**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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