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黄骅市**程有限公司与黄骅港**发有限公司、黄骅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2014)黄**字第4269号民事调解书的申请执行人黄骅市**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骅港**发有限公司、黄骅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黄骅港**发有限公司、黄骅港**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五项和《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中止(2014)黄**字第426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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