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2015年7月31日本院受理了李*申请执行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接到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强制执行,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5)莫执字第00367号案件执行结案。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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