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豫**有限公司与被告丰泰**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杭州豫**有限公司既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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