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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与江苏盐**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11月4日立案受理原告文*涛诉被告江苏盐**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文*涛2015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江苏盐**限公司民诉前调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文**提出撤回对被告江苏盐**限公司的起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文**撤回民诉前调的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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