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方**与潘**、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方*胜诉被告潘**、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方*胜于2015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方*胜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方*胜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原告方**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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