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薛新楼与刘远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西峡县人民法院(2014)西民商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上诉人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与被上诉人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王**与被上诉人苏小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隧**限公司与山东通**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河南**限公司、韩**、马刘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有限公司、上诉人**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南阳**有限公司与江苏天**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南阳**限公司与河南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孙**与贾**、贾**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魏**与被告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薛**与刘远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