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重庆**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有限公司,重庆思贝肯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市**)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6日登记立案后,因原告重庆**有限公司在本院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及《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