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司”)诉被告重庆市**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昭**司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昭军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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