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王**与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李**、王**申请执行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周**现暂无可供财产执行。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李**、王**申请执行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待本次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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