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红诉被告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红于2015年3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核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62.5元,由原告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孙**与邢振国、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苏**、李**等与郭*、郭*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与孙**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与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与被告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单如与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贾**与曲**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与董**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