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沈兵诉被告陆洪付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陆洪付提起反诉,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反诉受理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反诉原告陆**的反诉,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周**与孙**、肖*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石**与石**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左**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冯**与周*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杨**与龚**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周**与赵*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耿**与被执行人陈**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桑国山与李**、李*才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黄**与沙**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与晋松平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