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袁**与被告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于2015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未规避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袁**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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