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陆**、许**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与被告陆**、许**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于2015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未规避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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