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王**与曹**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琅民一初字第0132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曹**的银行存款47262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刘*与尹传动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与陈**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马跃诉晏荣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刘**与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解安怀与刘**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赵**与赵**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顾**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董*与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蒋**与蒋丰产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与明光市**有限公司、明光市人民政府明东街道办事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