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9月24日受理了原告雷某某诉被告苏某某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依法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但原告未按时交纳,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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