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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祁某某重婚案裁定书

审理经过

自诉人黄某某以被告人祁某某犯重婚罪,于2015年5月4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黄某某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自诉人黄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予其撤回自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自诉人黄某某撤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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