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莫*申请执行苏*离婚纠纷一案中,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叠民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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