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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与李成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曹xx诉*xx离婚纠纷一案,神**民法院作出(2015)神民初字第00010号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上诉人曹xx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曹xx于2015年11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曹xx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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