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贾**申请执行徐**、郑**、韩*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申请人贾**与被执行人徐**、郑**、韩*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此案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由博**民法院作出的(2014)博刑初字第6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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