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冯**与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冯**诉被告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马**、冯**于2015年10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马**、冯**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冯**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马**、冯**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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