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韩美英、石建国与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韩**、石**与被告韩*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韩**、石**于2015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韩**、石**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韩**、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韩**、石**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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