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文杨与葛**、刘**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文*与被告葛**、刘**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法应裁定将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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