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艾美容与被告褚**、褚**、张**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艾美容于2015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艾美容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王**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潘*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曹**与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天津**四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与苗维*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何**与白**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富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赵**与姚**、贾**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