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汝检刑刑诉(2015)第3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所犯合同诈骗罪,于2015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贾**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贾所在汝南县南余店乡秧湖村前秧湖经营一粮食收购点。2013年以来,贾所以高于市场价格并给付现金为由诱骗群众将花生和小麦向其出售,等过磅入仓之后,又以手头没有现金,每斤加0.1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向群众出具白条,推迟付款,后又以低于收购价的价格将所收购粮食出售。至2015年元月,贾所骗取群众粮食款达5470800.9元,以收购粮食为名借款468500元,赊欠仲保平化肥款190000元,吴**化肥款132000元,赊欠魏新成建材8400元,受骗群众达270多人。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3年12月25日,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7758元。
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杨*小麦、花生款28590元。
3、2014年1月7日,被告人贾*骗取陈*甲花生款34000元,已还10000元,下欠24000元。
4、2014年3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陈*乙花生款20969元。
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花生款15472元,已付500元,下欠14972元。
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花生款28128元。
7、2014年1月25日,被告人贾*骗取张*花生款40531元。
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甲花生款11272元。
9、2013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辛*甲花生款38218元。
10、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甲花生款20000元,已付10000元,下欠10000元。
11、2014年2月,被告人贾*骗取张*甲花生款17850元。
12、2014年2月份,被告人贾*骗取胡**花生款30980元。
1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胡*乙花生款7640元,已还1000元,下欠6640元。
14、2013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8250元,已还2000元,下欠26250元。
1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韩*花生款31000元。
16、2013年12月29日,被告人贾*骗取陈*甲花生款31584元,已还7000元,下欠24584元。
17、2014年5月,被告人贾*骗取陈*乙小麦款19608元,2011年花生款33600元,共计53208元。
18、2012年和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乙花生款71462元。
19、2014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胡*乙花生款52600元。
20、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陈*戊花生款25000元,已还1000元,下欠24000元。
21、2014年1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陈*己花生款45932元。
22、2014年1月19日,被告人贾*骗取陈**花生款19668元,已还3000元,下欠16668元。
23、2013年11月27日和2014年3月15日,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34280元。
24、2013年11月和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辛*花生款18275元,已还4000元,下欠14275元。
2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辛花生款27658元,已还1000元,下欠26658元。
26、2012年和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闫某某粮食款52040元和39104元,总计91144元。
27、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20900元,已付900元,下欠20000元。
2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郝某某借款30000元,2012年小麦和花生款48000元,共78000元。
2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郝*甲粮食款37520元。
3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花生款26000元。
31、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马*甲花生款20000元。
32、2014年11月份,被告人贾*骗取胡**花生款19000元。
3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杜某甲花生款13006元。
34、2014年一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陈*甲花生款50000元,已还10000元,下欠40000元。
3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马*甲花生款8535元。
3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甲花生款30000元。
37、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花生款21400元。
38、2013年10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郝*乙花生款38732元,2014年小麦款10000元,共计48732元。
39、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34266.4元。
4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袁*花生款8970元。
4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甲花生款10000元,已还1000元,下欠9000元。
4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高某某花生款10000元,2014年花生款8550元,已付5000元,下欠13550元。
43、2013年10月,被告人贾*骗取郝某某份花生款40000元。
44、2013年10月份,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7000元。
45、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郝某某花生款28312元,已还10000元;2014年花生款21350元,共计49662元。
4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32950元。
47、2014年3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郝某某花生款7272元。
48、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郝某某小麦款8770斤,每斤3.8元,计款33326元,骗取花生款两次分别是17628元和14700元,共计65654元。
4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31680元。
50、2013年11月份,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30000元。
5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4000元。
52、2013年11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2000元。
53、2014年12月,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3410元。
54、2014年10月,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5870元。
5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8400元。
5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4453元。
57、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高某某花生款6000元。
58、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9500元。
59、2013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徐某某花生款28860元。
60、2013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9055元。
6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焦某某花生款20000元,已还5000元,下欠15000元。
6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0085元。
63、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刘某某花生款20000元。
6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乙花生款15955元和小麦款8000元,共计23955元。
65、2013年4月,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8000元,2014年2月,骗取花生款14770元,共计32770元。
6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7800元。
67、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6000元。
68、2014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商某某借款80000元。
6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0000元。
7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15000元。
7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粮食款27000元。
7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0800元。
7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粮食款3230元。
74、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31000元。
75、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左某某花生款27900元,已还2000元,还欠25900元。
7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徐某某花生款10000元,已还60000元,还欠4000元。
77、2013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向某某花生款23000元。
78、2013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向某某花生款16000元。
7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37340元,2014年又骗取花生款13613元,已还3000元,下欠26250元。
80、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花生款22170元,2014年又骗取花生款13613元,骗取张*某儿子张*花生款2535元,共计38318元。
8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郑某某花生款6000元,已还3000元,还欠3000元。
8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9000元,已还5000元,还欠24000元。
83、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8000元,已还5000元,还欠13000元。
8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赵某某花生款25200元,下欠25200元。
8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5871元,骗取李**花生款19512元,共计25383元。
8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28230元。
87、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杜某某花生款9410元。
8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2289元。
8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乙花生款9000元。
90、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30000元,已付9000元,下欠21000元。
91、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吴某某小麦款、花生款25000元。
9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赵某某花生款18000元,已还5000元,下欠13000元。
93、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郑某某花生款5191元,已还1200元,又骗取2014年花生款4882元,共下欠8873元。
9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郑某某小麦款14214元,已还6600元,又骗取2014年花生款21880元,共欠29494元。
95、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7011元。
9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某某花生款6000元。
97、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某某花生款7520元,已还5000元,下欠2520元。
9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4696元。
9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43500元,用化肥顶欠款12900元,下欠30600元。
10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8150元。
101、201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9200元。
10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8200元。
103、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5000元。
10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7000元,已还2150元,还欠4850元。
105、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8000元,已还2340元,下欠5660元。
10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840。
107、2013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商某某花生款25782元,已还10000元,下欠15782元。
10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5000元。
10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某某花生款7000元。
110、201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仲某某化肥款200000元。
11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20000元,已还10000元,下欠10000元。
11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花生款10760元。
11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8600元。
11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贾某某花生款24350元,已还3000元,下欠21350元。
11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4368元,已还10000元,下欠14368元。
11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小麦和花生款93690元。
117、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47990元。
11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6513元。
11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21000元。
120、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35000元。
12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23000元。
122、2012年和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5850元。(其中,2012年花生10000元,已还4000元,2013年花生9850元。)
123、2012年和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付某某花生款65000元。(其中,2012年花生50000元,已付30000元,2013年花生45000元。)
124、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尹某某花生款13952元。
125、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陆某某花生款9671元。
126、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29000元,已还10000元,下欠19000元。
127、2012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商某某花生款8600元。
128、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20000元。
12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左某某花生款14000元,已还7000元,下欠7000元。
13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赵某某花生款21593元。
13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商*甲花生款23260元。
13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21350元。
13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813元。
134、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74000元,已还54000元,下欠20000元。
13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6650元。
13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8228元。
137、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2734元,2014年又骗取陈**花生款5616元,共计18350元。
13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闫某某花生款9284元,已还2000元,下欠7284元。
13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某某花生款7821元。
14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杨某某1900元花生款。
14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34000元,已还1000元,下欠34000元。
14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8000元,扣除用贾*化肥款1880元,下欠16120元。
14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4230元。
144、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小麦款14951元,2014年,被告人贾*借张某某款22000元。
145、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7000元,又于2014年骗取陈某某小麦款22700元,已还2000元,扣除用贾*化肥款2530元,下欠35170元。
14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小麦和花生款共计40450元,当时市场价每斤3.9元,贾*以每斤4.2元价格收购。2014年又借韩某某款20000元,已还18000元,扣除用贾*化肥1620元,下欠40830元。
147、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吴某某小麦款8898,又于2014骗取吴某某花生款10272元,共计19170元。
148、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吴某某花生款17000元,扣除化肥款1640元,下欠15360元。
14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杜某某花生款12446元。
150、2014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商某某花生款15000元,扣除化肥款2270元,下欠12730元。
15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花生款1727元,王*花生款9861元,已付5000元,下欠6588元。
15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付某某花生款7511元,已还1511元,下欠6000元。
153、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尹某某花生款15000元,已还2000元,下欠13000元。
154、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甲花生款18000元,已还7000元,市场价3.8元每斤,贾*以4.2元每斤的价格收购,下欠11000元。
155、2013年4月,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5000元,已还2000元,扣除化肥款1410元,下欠11600元。
156、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9299元,已还4000元,下欠25299元。
157、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38720元,扣除已还的15000元和化肥款,下欠21350元。
158、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28000元。
15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32720元。
160、2014年1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贺某某花生款12970元,已付2970元;2014年3月5日,又骗取花生款39940元,共计49940元。
161、2014年9月,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9817元。
16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10000元。
16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28000元。
164、2014年1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25000元,同年1月10日又骗取花生款5000元,共计30000元。
165、2014年1月10日,被告人贾*骗取小云花生款9000元。
166、2013年5月,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34945元,同年4月运又骗取韩某某花生款31500元及运得父亲花生款9000元,已还20000元,下欠55445元。
167、2014年1月5日,被告人贾所骗取马某某花生款15000元,当月25日,又骗取马某某花生款18000元,共计33000元。
168、2014年2月,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15000元。
169、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小麦款10250元,已还4000元,下欠6250元。
170、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21000元。
17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9000元。
17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白某某花生款9000元。
173、2013年9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8000元。
174、2014年4月,被告人贾所骗取余某某花生款16620元。
175、2014年3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李*甲花生款10000元。
176、2013年5月,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3238元,已还17500元,下欠5738元。
177、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花生款12385元,已还2000元,下欠10385元。
178、2013年11月29日,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6606元,又于2014年10月25日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0504元,已还2000元,扣除化肥款2460元,下欠32650元。
179、2012年和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57304元,已还10000元,下欠47304元。
180、2013年11月1日,被告人贾*骗取辛某某花生款15900元,条上写的是辛某某,已付2000元,扣除化肥款1150元,下欠12850元。
181、2013年10月11日,被告人贾*骗取陆某某花生款24460元,又于2014年11月26日骗取陆某某花生款45000元,已还20000元,下欠49460元。
182、2014年2月15日,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32419元。
183、2014年3月26日,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28000元,已还2000元,下欠26000元。
184、2014年2月15日,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18740元。
185、2014年3月20日,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20000元。
18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2070元。
187、2014年10月14、15日,被告人贾*骗取付某某花生款8625元和6505元,扣除钢筋、地板砖款,下欠6000元。
188、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6780元,扣除化肥款3370元,下欠13410元。
18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楚某某小麦和花生款30465元,2014年又骗取借款3000元,共计33465元。
190、2014年10月24日,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8800元。
191、2014年10月,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35575元、13330元,共计48905元。
192、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贾*骗取罗某某花生款33600元,已还3600元,下欠30000元。
193、2013年4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5000元,又于2014年3月13日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9650元,已还10650元,扣除化肥款3000元,下欠21000元。
195、2014年2月14日,被告人贾*骗取罗某某花生款28264元。
19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6376元,已付100元,下欠6276元。
197、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1200元,已付200元,下欠21000元。
198、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8000元,打白条每斤加4角的利息;又于2014年骗取花生款22000元,已还10000元,下欠30000元。
19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生款10000元,每斤加2毛的利息;又于2014年骗取小麦款8700元,市场价每斤1.02元,贾*打条以每斤1.05元价格收购;花生款11500元,市场价每斤2.7元,贾*打白条每斤4元。共计30200元。
20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陆某某花生款6066元。
20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42730元。
20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吴某某花生款55000元,又于2014年骗取化肥款132000元。共计68200元。
203、2014年6月,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借款50000元,又于2014年7月骗取借款50000元,利息1分,共计10000元。
20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借款5000元。
20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生款7400元,已还1400元,下欠6000元。
20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2408元。
207、2014年2月份,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13070元,又于2014年11月份骗取花生款4712元,共计17782元。
208、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44000元,扣除化肥款3000多元,下欠40000元。
20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7600元,已还600元;另有2009年玉米款1100元,2010年花生款2039元,扣除化肥款1000元,下欠7000元。
210、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4700元,已还3000元;又于2013年骗取花生款20325元,扣除化肥款2400元,共下欠19625元。
21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闫某某花生款7758.5元。
212、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吕某某花生款22876元,已付2000元,下欠20876元。
213、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邱某某花生款10000元,已付5000元,下欠5000元。
214、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15000元。
21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借款20000元。约定利息为3600元。
21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借款10000,约定利息1000元。
217、2014年4月,被告人贾*骗取刘*辛花生款15717元,已还12517元,下欠3200元。
218、2014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1377.8元。
219、2013年11月3日,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000,又于当月10号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2000元,共计22000元。
220、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32000元。
22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花生款9000元。
222、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2000元。
223、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21510元,扣除化肥款2730元,下欠18780元。
22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高某某花生款21210元。
225、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1500元,又于2013年骗取花生款17000元,2014年骗取花生款10252元,共计28752元。
226、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借款20000元,后又向其借30000元,李某某只给20000元,贾*承诺给6000元利息,借款加粮食欠款贾*打了一个56000元的条,实际欠款40000元。
227、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7300元,已付现金2000元,下欠15300元。
228、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新花生28930元,老花生17132元,已还12000元,下欠34062元。
229、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4000元,又于2014年骗取韩某某花生款13251元,小麦款13354元,共计30605元。
230、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花生款15000元。
231、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陈某某9170斤小麦,价值9628.5元。
232、2013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耿某某花生款13000元,现金4元每斤,打条是4.2元每斤。
233、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小麦款5452元,又于2014年骗取花生款10000元,共计15452元。
23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张*甲花生款11272元,已还500元,下欠10772元。
235、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花生款18675元和1700元,共计20375元。
236、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7000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元现金及化肥款,下欠25180元。
237、2013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24192元,又于2014年2月11日骗取张**花生款10680元,共计35872元。
238、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彭某某花生款27000元。后两次支付了4000元,下欠23000元。
239、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6930元,又于2014年骗取王*小麦款26000元,共计32930元。
240、2014年9月,被告人贾*骗取叶*某某花生款11000元,已还7000元,下欠4000元。
241、2014年9月,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花生款4000元。
242、2014年9月,被告人贾*骗取刘某某花生款2000元。
243、2014年11月24日,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三车花生,价值分别是15580元、6044元、7000元,共计28620元。
244、2014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袁某某花生款5400元。
245、2014年11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黄某某花生款8030元。
246、2014年12月,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5000元。
247、2014年12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魏某某建材欠款8400元。
248、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罗某某花生款19930元。
249、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罗某某花生款12450元。
250、2013年11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8000元,又于2013年11月6日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3305元,已还8000元,下欠23305元。
251、2013年11月5日,被告人贾*骗取赵某某花生款7000元。
252、2014年2月份,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26455元。
253、2013年10月9日,被告人贾*骗取韩某某花生款17000元,又于2013年10月10日将钱给张某某之后,随即又将钱从张某某处借走。
254、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刘某某花生款14000元。
255、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2400元。
256、2014年1月,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3160元。
257、2014年9月,被告人贾*骗取熊某甲花生款7109.9元,给现钱200元,下欠6909.9元。
258、2013年11月,贾所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0855元,已还5000元,剩余15855元。
259、2013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徐*乙花生款30000元,市场价每斤4.5元,贾*打条每斤5.0元。
260、2013年11月,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23000元,扣除化肥款1540元,市场价每斤4.5元,贾*以每斤5.0元打条,下欠21460元。
261、2013年,被告人贾*骗取杲某某花生款12000元。
262、2014年6月,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花生款10000元。
263、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吴某某花生款23000元。
264、2014年,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32000元。
265、2014年3月24日,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花生款10000元,又于2014年3月25日骗取李某某花生款26000元,共计36000元。
266、2013年和2014年,被告人贾所骗取安某某小麦和花生款共计78031.4元。
267、2014年4月份,被告人贾*骗取刘某某借款50000元。
268、2014年12月28日,被告人贾*骗取张某某借款60000元。
269、2013年6月份,被告人贾*骗取杜某某借款90000元。
270、2014年12月7日,被告人贾*骗取胡某某花生款8000元。
271、2014年3月,被告人贾*骗取王某某花生款12520元。
272、2013年1月13日,被告人贾*骗取贺某某借款50000元,同年10月9日又骗取30000元,共计80000元。
273、2012年,被告人贾*骗取李某某借款65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中亦无异议,并有各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员的陈述,被告人贾*出具的欠条,证人陈某某、商某某、尤某某等人的证言,贾*及其家人银行卡明细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告人身份证明、抓获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从事粮食交易过程中,以先履行小额欠款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为手段,诱使他人继续与其从事粮食交易,将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收购的他人粮食低价销售,向被害人隐瞒不能还款的真相,以加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出具欠条,且在大量债务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向他人借款或赊欠他人货物,所得款项部分用于挥霍,并为逃避债务而逃匿,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涉案赃款应予退赔。被告人庭审中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请求从轻处罚的理由正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四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贾所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28年10月21日止)。
责令被告人贾*退赔涉案赃款6269700.9元,返还各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