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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犯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以菏牡检公刑诉(2015)1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甲犯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3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甲及其辩护人刘**、黄**到庭参加诉讼。经菏泽**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在本院审理期间,公诉机关需补充新的证据,要求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张*甲于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在担任山东**二监区三楼楼层长期间,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三楼服刑人员携带禁止使用的U盘将淫秽视频复制到三楼微机室内的电脑中,并利用微机室内的电脑多次违法观看、传播淫秽视频,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针对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有:被告人张**的供述与辩解,证人李**、赵*等人的证言,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涉密硬盘数据恢复报告,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淫秽物品鉴定书,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张*甲辩解其不是监狱的领导层,不应当承担其他人工作漏洞所造成恶果的责任;服刑人员观看淫秽视频的行为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没严重损害到国家机关声誉,其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告人张**的辩护人的意见是:一是被告人张**所担任的楼层长并不是法定职务设置,携带U盘传播淫秽视频的罪犯张*乙也不是被告人张**直接包组管理的,被告人张**在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职务职责,无需为该犯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山东**微机室电脑的使用、管理并非专属于被告人张**监管,根据山东省郓州监狱鲁郓发(2014)24号《山东**狱警察值班备勤工作暂行意见》中有关规定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被告人张**不应当承担责任。三是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郓州监狱执行上级文件不力,以及二监区内部工作制度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造成的,该案损害结果的发生与被告人张**的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人张**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甲于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山东**二监区三楼楼层长,在其任职期间,郓州**区三楼服刑人员携带禁止使用的U盘将淫秽视频复制到三楼微机室内的电脑中,并利用微机室内的电脑多次违法观看、传播淫秽视频。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当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书证:

(1)户籍证明:证实案发时被告人张**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抓获经过:证实2014年9月16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张*甲传唤,被告人张*甲到案后对其任郓**二监区三楼楼层长期间,三楼服刑人员观看、传播淫秽视频的事实予以供认。同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甲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

(3)山东省郓州监狱证明:证实被告人张*甲于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在二监区工作,现任三监区副主任科员。

(4)《山东**理局狱政管理工作规范》:证实对罪犯实行联号管理,即实行”两人互监、三人互监联号制度”;U盘、电脑等属于违禁物品,发现罪犯违规持有违禁物品,依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5)《关于规范全省监狱警察值班备勤工作的暂行意见》:证实监狱实行”监狱-监区”两级管理;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值班,至少安排2名科室负责人协助值班。监狱遇有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监狱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情况。按照《谁值班、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定岗、定员、定责工作,制定监区警察一日工作规范,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界定带班领导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做到工作明确到岗,职责落实到人,权责统一。按照《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因制度不落实发生责任事故,首先追究当日带班领导和主班、副班警察责任。

(6)山东省郓州监狱文件及二监区管理制度汇编:证实监狱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监区实行”主班十副班十机动班”值班模式。实行”监狱-监区”两级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按照”谁值班、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两追究制度,因制度不落实发生责任事故,首先追究当日带班领导和主班、副班警察责任。2014年3月10日印发的二监区U盘管理使用规定所有U盘由监区统一保存、专人管理,严禁私自拆卸、使用。每监室组长为本监室电子相框U盘管理第一责任人,每楼层大组长为本楼层走廊电视机U盘管理第一责任人。

(7)上网痕迹恢复目录、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涉密硬盘数据恢复报告、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淫秽物品鉴定书证实涉案光碟为淫秽物品。

(8)关于庞**等9名罪犯违规看电影的处理决定及庞**、张**等书写的关于违规观看电影的经过证实二监区服刑人员违规看淫秽视频的事实。

2、证人证言:

(1)证人赵*(二监区监区长)的证言:2014年4月的一天,副监狱长王**说有人举报二监区三楼犯人利用电脑看黄色录像,让其抓紧调查。其安排了冯*、王**、谢*开会商量调查的事,其四人到三楼微机室检查,发现电脑有黄色录像,就安排由王**和谢*摸排看黄色录像的人员,在此过程中,监狱内侦查科的卢*介入了,张*甲是三楼的楼层长,其就安排张*甲配合卢*进行调查,后处理了涉案的九名犯人,并将张*甲调离。每个监区都设楼层长,没有文件规定,但是监狱长都知道,楼层长的任命是在监区干警中测评,监区支部共同讨论研究决定,在监区干部会议上宣布,并告知楼层干警和犯人。楼层长的职责是负责本楼层总体管理工作,另外还有四、五个干警。楼层长参与值班,负责犯人计分考核汇表,长员选拔组织工作,长员管理等工作,三楼的所有事务由楼层长负责。微机室在三楼,犯人使用电脑谁值班谁负责,犯人必须经过值班干警同意才能使用电脑,微机室有管理规定,规定就安装在微机室门口。2014年4月底5月初,有人举报监区犯人看黄色录像,调查后发现主要是二监区三楼的那几个长员观看的,后来就把张*甲调到三监区了。

(2)证人冯*(教导员)的证言:监区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分监区,因犯人较多,后来监区设立了楼层长,其职责是负责整个楼层的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值班干警向楼层长汇报后,楼层长再向监区领导汇报。楼层长直接参与干警的值班工作。张*甲于2013年7月担任楼层长,2014年5月被调离。微机室在三楼,由三楼的狱警管理,犯人使用电脑必须经过值班干警同意,监室外的电子相框、U盘和监室内的电视由各楼层当天的值班干警负责管理。2014年3、4月份,其和王**、谢*在赵*的办公室开会,赵*说有人举报二监区三楼有违规观看黄色电影的情况,要马上自查,赵*安排谢*操作,在电脑里查看到了黄色电影,后进行了删除,后监区安排张*甲配合侦查科长卢*进行调查。

(3)证人王**(副教导员)的证言:主要证实二监区对微机室的管理制定了规定,微机室属于三楼,归三楼管理,后来出现犯人看黄色电影后,监狱出了比较严格的管理规定。电视、电子相框和U盘开始没有严格的规定。2014年4月,监区接到监狱通知,要求对罪犯违规看电影和情况进行调查,赵*安排以二监区三楼为重点,对三楼的部分电脑进行检查,主要由谢*进行。检查中发现有两台电脑有黄色录像,针对上述情况,监区对电脑中的视频进行了清除,并从罪犯中调查观看违规使用、观看电脑的人员,并调查文件来源及流入监区的渠道。因担心罪犯对删除的资料恢复,赵*安排谢*把微机室的电脑进行了专业的格式化处理。

(4)证人谢*(管教助理)的证言:主要证实2014年4月,赵*召集冯*、王*甲开会时说有人举报二监区三楼有违规看黄色电影的情况,要求马上自查。因赵*的办公室就在三楼微机室附近,就按排从微机室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其中两台电脑有黄色电影,其四人在赵*的办公室商议将黄色电影删除。微机室在三楼,共有30台左右的电脑,犯人使用电脑必须经过值班干警同意。微机室在刚装修的时候在门口挂出管理规定,监区犯人观看黄色电影后,监区又制定了更严格的管理规定。监室外的电子相框、U盘和监室内的电视由当天值班的狱警负责管理。张*甲于2013年7月担任三楼的楼层长,2014年5月因三楼出现了犯人观看黄色电影的事,张*甲被调离。

(5)证人李*乙(狱警)的证言:证实楼层长负责本楼层的全体事务。二监区的微机室在三楼,由三楼的狱警管理,犯人使用电脑必须经过值班干警同意。微机室有管理规定,但具体内容其记不清了。监室外的电子相框、U盘和监室内的电视由各楼层当天的值班干警负责管理。

(6)证人李**(狱警)的证言:证实被告人张*甲于2013年7月担任二监区三楼的楼层长。二监区的微机室在三楼,由三楼的狱警管理,犯人使用电脑必须经过值班干警同意,关于微机室的管理,监区一直都没有管理规定,监区出事后,监区的领导安排人把电脑的USB接口都封上了。监室外的电子相框、U盘和监室内的电视的管理规定其没见到过。

(7)证人王*乙(狱警)的证言:其证实的主要内容与证人李*丙证言相吻合。

(8)证人卢*的证言:2014年4月底的一天上午,驻监狱检察室孙**主任拿着打印的检举信问其是否知道有犯人看黄色电影,其就找了王**副监狱长,王**让其找人抓紧查,其就让吴*和杨**一起检查了三、四台电脑,他们两人检查后说电脑有犯人违规使用的痕迹,当时内容已删除。

(9)证人杨**、吴*的证言:证实2014年4月份,卢*让其二人去监狱帮忙查一下二监区上网浏览记录,采取了抽查的方法,恢复了两台电脑的使用记录,发现有违规使用记录情况。

(10)证人张**的证言:其在郓州监狱服刑期间曾担任二监区三楼的卫生委员,楼层长是张**。2013年5、6月的一天,其带病人到监狱医院看病时碰到监**院负责给病人看病的牛*,问其是否看黄色电影,隔了三、四天,其从服刑人员丁*甲那里要过U盘,找到牛*让他把黄色录像拷到U盘上,下次带病人看病时将U盘从牛*那里要过来,其告诉丁*甲U盘里有黄色录像,让他将黄色录像拷到了三楼微机室的电脑上,其和丁*甲一起看了十多分钟,发现是黄色电影。隔了半个月,其让牛*又拷了两部黄色电影,让丁*甲拷到了三楼微机室的电脑里。除了其和丁*甲、裴**外,被监狱处理的长员也看过黄色电影。服刑人员不能随便使用微机,要经过值班民警的同意才可以使用,但因管理不严,有些长员能偷偷的使用。

(11)证人丁**的证言:其在郓**狱服刑时担任楼层的文体委员,负责收全部的U盘,监区对U盘的管理不规范。有一次张*乙让其到电子阅览室看电影,张*乙拿一个U盘插到电脑上,打开后发现是一部黄色电影,张*乙说是从监狱医院拷来的。后来其将黄色电影拷到其U盘上观看。其从2013年10月开始违规看电影,一直到2014年4月份被查。电子阅览室平时不让用,也没安排具体人员管理,其到阅览室看黄色录像时,就以打稿子名义给值班队长汇报后用电脑,但大部分时间都没有给值班队长汇报过。监区发现其和有关人员观看淫秽电影后分别撤销了相关人员的职务并扣分。

(12)证人牛*的证言:u0026times;u0026times;病人看病的机会多次让其用U盘拷淫秽视频,张*乙有四个U盘,其中有两个蓝色的U盘是电子相框上用的。

(13)证人姜**的证言:证实2012年1月17日其到郓州监狱服刑时住二监区,曾因为在二监区三楼微机室看淫秽电影的事受到了处分,淫秽影片是服刑人员张**从监区医院内用U盘拷来的,U盘是监室内电视、电子相框上带的。因为监狱干警管理较松,一些服刑人员拿着U盘拷东西。二监区的微机室有管理规定,服刑人员使用电脑要经过值班干警同意,但因为管理不严,不少服刑人员能随便进出微机室,其曾发现服刑人员裴**在微机室看淫秽电影。

(14)证人庞**的证言:证实其在郓州监狱服刑期间,张*甲是三楼楼层长,其曾见到裴**、姜**在三楼微机室看淫秽电影。微机室的墙上有管理规定,按规定服刑人员使用电脑要经过值班人员的同意,因管理比较松,一些服刑人员能偷着进入微机室。其不知道谁把淫秽电影带进监区的。因为看淫秽电影的事,监区对九名犯人进行了处分。

(15)证人张**的证言:证实2012年底其在郓**狱二监区服刑时和张**一起担任三楼卫生委员,负责带犯人到监**院看病。其曾违规看过电影,电影应该是U盘上的,其不清楚电影是从哪来的。

(16)证人李*甲(郓**监狱长)的证言:证实2014年4月份,其和王**均收到了关于罪犯看黄色电影的举报信,其就让卢*调查此事,后卢*汇报说监区犯人看电影的事情确实存在。事发后对二监区的干警进行了处理,并加强了对U盘和监区电视上的U盘插口的管理。设楼层长的事其知道,是为了便于管理,楼层长对本楼的监管安全负责,但在待遇上没有体现。

(17)证人王**(副监狱长)的证言:证实2014年4月,其收到举报信中说二监区犯人长员庞*甲看不u0026times;u0026times;的影片,其向李*甲监狱长汇报后安排侦查科和二监区进行了调查,调查后发现有犯人违规看电影的,内容是不是淫秽视频不能确定。后来对违规看电影的几个犯人进行了处理。监狱实行扁平化管理后,监区取消了分监区,监区为了方便管理自己指定了楼层长,但监狱没给兑现任何待遇。监区内的电脑、U盘和电视及电子相框等归监区具体管理,谁使用谁管理。

(18)证人杜*(郓**纪委书记)的证言:2014年6月份,省监狱管理局纪委转了一封举报信,说有人实名举报监区服刑人员违纪的事,其就给李*甲汇报,李*甲说如果调查就找王**副监狱长,其就安排监察室的两名同志调查,他们调查后说管教口已经处理了,并让其看了侦查科处理报告,违规看电影的服刑人员进行了处罚,管教干警张*甲没调离原岗位,其认为处理完了,就没再进行调查。

(19)证人袁*的证言:证实因郓州监狱服刑人员看黄色录像的事,其收到过至少两封举报信,省监狱管理局先让郓州监狱内查处,做了处理。

(20)证人马*、徐*的证言:证实在与犯人张**谈话时知道服刑人员在郓州监狱看黄色录像的事。

(21)证人王**、丁**的证言:证实2014年8、9月份的一天,其和丁**一起到郓**狱会见其儿子丁*甲时,监狱的人告诉其丁*甲因犯错误被调到看守所了,后来又听说丁*甲向监狱传东西了,后来又听说郓**狱释放的犯人举报犯人在看违规电影了,这事在社会上影响不好,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22)证人信汝*、庞**的证言:证实其会见儿子庞*甲时听他说因为在监狱看黄色视频受处分的事。

(23)证人张**的证言:证实其于2014年8、9月份到郓**狱会见其哥张*乙时不让会见,同年10月份,其到看守所存钱时听说其哥因为在郓**狱服刑时看黄色录像被羁押到了看守所。

(24)证人唐**、唐**的证言:证实其听说唐*在郓州监狱因看黄色录像被处理的事。

(25)证人杨**、姜**的证言:证实其分别听朋友和姜*甲自己说因在郓州监狱看黄色录像被处分的事。

3、被告人张**的供述:其于2013年7月担任二监区的楼层长,楼层长是二监区的领导研究设立的一个职位,主要负责联组联号表的制作,兑现犯人的奖分,楼层收发信登记等工作。三楼还有四个干警,一起担任楼层的包组干警,楼层有10个组,一个干警包两个组,平时进行五班制轮班。2014年4月,二监区的管教助理谢*说犯人出狱后举报二监区有犯人看黄色录像的情况,李*甲监狱长指示要查此事,监区领导赵*、冯*和王*甲他们发现在二监区三楼微机室发现了大量黄色录像,赵*让其配合卢*调查黄色录像的事。卢*在监狱管教会上说二监区看黄色录像的不是一人,后其根据卢*的意见调查核实出了材料,并拟出了相关人员处罚名单。2014年5月初,监狱作出了处理意见,对几名犯人进行了处罚,并把其调离了二监区。监区没有规定微机室由谁管理,犯人用微机要向值班干警请示。出事后在微机室旁边加上了管理规定

关于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甲不是监狱领导层、其职务不是法定职务,不应当承担责任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张*甲担任楼层长虽不是法定职务,但其楼层长的职务是监区领导研究设立的,楼层干警和服刑人员均知道楼层长负责所在楼层的工作;关于被告人张*甲提出的服刑人员观看淫秽视频的行为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没严重损害到国家机关声誉的辩解,经查,监狱干警、服刑人员及其家人、郓城县看守所的干警等相关证人证言均证实郓州**区三楼服刑人员违规观看淫秽视频的事实,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甲的辩解与查证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与被告人张*甲的行为无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意见,相关证据证实,虽然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与被告人张*甲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辩护人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法观看、传播淫秽视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被告人张*甲的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张*甲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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