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孙**诉被告邹**、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诉被告邹**、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孙**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孙**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90元,减半收取845元,由孙**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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