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贾**与何**、中铁**限公司、陕西奥**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与被告何**、中铁**限公司、陕西奥**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贾**于2016年2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中铁**限公司、陕西奥**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撤诉理由成立,且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贾**撤回对被告中铁**限公司、陕西奥**限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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