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艾**?司**与陈**、第三人疏勒县**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艾**诉被告陈**、第三人疏勒县**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艾**于2015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艾**以需提起行政诉讼为由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原告艾**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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