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田**与田**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田**与被执行人田**债务纠纷一案,本院于2001年4月17日作出的(2001)西**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执行人田**给付申请执行人田**欠款446元并承担诉讼费100元及其他费用100元;逾期移送执行后因被执行人田**下落不明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田**于2015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田**给付申请执行人田**现金646元,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执行(2001)西**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