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鑫华成国际建设有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江苏鑫华成国际**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鑫华成国际**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江苏鑫华成国际**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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