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原告中住佳展地产(徐**限公司诉被告福建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中住佳展地产(徐**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住佳展地产(徐**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8360元减半收取为89180元,由原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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