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宁波**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元**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宁波**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浙江天元**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波**民法院(2007)甬民一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宁波**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提出免交申请,不履行上诉人依法负有的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宁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宁波**民法院(2007)甬民一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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