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4年4月10日立案受理原告杜*保诉被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江苏忠**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杜*保于2014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杜**的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杜**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杜**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江苏太**有限公司与徐州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徐州市**有限公司与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圣**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刘*与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与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侯**与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岳*与徐州市铜**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江苏忠**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徐州**限公司与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蒋**与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宋**与李*、江苏圣**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