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合肥瑶海**责任公司与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合肥瑶海**责任公司诉被告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案情较为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三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合肥瑶海**责任公司诉被告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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