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许**与吴**、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诉被告吴**、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许**于2014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400元,减半收取2200元,由原告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