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商丘市**有限公司与被告商**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商丘市**有限公司与被告商**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商丘市**有限公司、被告商**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商丘市**有限公司、被告商**程有限公司分别以双方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商丘市**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被告商丘市**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13890元,减半收取694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945元由原告商丘市**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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