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赵*付诉被告河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赵*付诉被告河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14600元,由原告赵**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