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李**、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拒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原告中建七局第四**公司与被告南阳豪**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冉中晓与被执行人河南天**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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