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限公司诉被告谭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亦未向本院提交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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